孩子選擇中學期間留學英國,家長往往會花大量的時間為孩子選擇適合的學校。一旦選定了理想的學校,家長還需要考慮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為孩子選擇並委托一位監護人。學生在校期間,授課老師、輔導老師、宿舍管理員、舍監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將為他們提供無微不至的關懷和盡心盡責的幫助,但是一學年當中總會有些時候需要第三方代表家長的利益,這正是監護人發揮作用的時候。
多大的孩子需要尋找監護人?
在英國,具體誰來照顧我的子女?
為什麽小留學生假期要到校外家庭寄宿?
下面一些解答供大家參考:
1、你需要監護人嗎?
(監護人政策,法律義務)英國法律規定,18周歲以下的外國學生必須擁有監護人,英國許多寄宿學校要求18周歲的學生也要有監護人。監護人可以是個人或機構,必須通過學校的批準,並在某些緊急或必要情況下作為家長的代表行事。監護人對於國際學生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
法律內容:根據英國“1989年兒童法”,“1999年保護兒童法”及“2000年護理標準法例”的規定,所有在英國接受全日制教育,年齡未滿18周歲的,如父母本人不是英國公民,或在英國具有長期合法居住權,須有一位合法的監護人監護學生。而且中學學校規定即使學生年滿18周歲,也要提供合法的監護人。
2、為什麽需要監護人?
以上法例是一項保護兒童權益。在校內和校外及學期以外的一些時間(例如半學期假,學生被停學的情況下),學校以及監護人將分別承擔起法定監護責任,依法負責對每位學生的照料,負起家長委托的責任。當你開始尋找英國寄宿學校,由於學校在他們發出你的CAS(錄取確認函,申請簽證會用到)之前,需要知道孩子的監護人是誰。
3、監護人必須滿足的條件年齡25周歲以上;在英國有合法居住權,方便往返所監護學生就讀學校;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具有良好的個人信用。
4、監護人必須做到:1.緊急情況下,家長,學生,學校,(或寄宿家庭—如果適用)可與其隨時聯系;2.在緊急情況或危急時刻,以及其它家長認可的情況下,代表家長行使家長權利;3.提供生活和知識教育方面的支持;4.在學生假期及離校周末與學校保持聯系,提供包括路途和住宿的詳細安排的信息;5.適當安排學生的醫療需求;6.當監護者本人出國時,必須提供經被監護學生家長同意的另一適當成人來暫時代替自己的職責。在本人無法做到時,須提前直接通知學校;7.在家長暫時無法聯系時,提供學生醫療,出訪,短途旅行的確認同意簽名。
監護人應尊重學生的權益,宗教信仰和習俗,按照公認的標準向被監護人提供最好的監護和照顧。學生家長應與監護機構簽署一分有關監護人職責的規範的協議。
5、半學期假學校不開放?
英國每學期都會有個Half Term半學期假(一般為一周),就讀於寄宿學校的學生通常都會被要求離校,所有學生在這些假期期間要到校外寄宿家庭居住- 也就是監護人提供的住所。這樣的安排,一則可以讓校內職員休假,或利用這段時間進行校舍維修;二則讓海外留學生利用這些機會融入當地生活,與寄宿家庭相處,體驗英國家庭的生活與文化,能溫習功課,或一同消遣減壓,觀光勝地。但基於未成年人安全的考慮,校方絕不批準學生們入住酒店,旅社或廉租客房(床位加早餐)等公眾寓所,需要監護人安排授權住所。違規學生必定會遭受嚴厲處分,將面臨記大過一次及遣送回國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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